各分团(工)委、团总支:
今年寒假,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寒假社会实践,全校共组织166支实践小分队,2000余名同学奔赴各地广泛开展了理论政策宣讲、深化改革观察、教育关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爱心医疗服务、美丽浙江实践和地方民俗调研等活动。为充分宣传和总结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决定对今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
1.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
评选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
申报材料: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团队总结、活动图片及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
2.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对象: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实践团队指导老师。
评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大力支持、指导团队的工作,为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3.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评选要求:须为我校学生,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申报材料:个人实践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及有关要求
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及模板等详见附件1。
请于2015年4月20日(周一)之前将各类推优材料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至:仓前校区hsdshsjcq@163.com;下沙校区hsdshsjxs@163.com(命名方式为“学院+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推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上报任务。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 倩 28865059
张荧飞 18857108535(550202)
蔡昕君 15700063739(673739)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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