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2019-1学期专业转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8〕11号)文件,专业转换工作由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各师范类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应不超过当年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附件1)的20%,其他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教学资源实际,尽可能满足学生专业转换需求。
(二)组织实施
1.10月26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专业转换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和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表(附件3),录入系统并报教务处审核。11月7日,审核后各学院“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表”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11月16日-11月22日,学生根据本人实际和转专业条件要求,网上填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jwgl1.xxhs88.com/),填报成功后随附成绩单、转专业申请表(网上打印并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申请转入学院。
3.11月28日-12月5日,接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信息在x小黄书 网站公布。
4.各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在学院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4)、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5.1月4日前,各学院专业转换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及向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转换的相关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后,学生可在当学期选课期间,根据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选课。但在获准转专业名单发文公布前,须照常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教学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其专业转换资格。
3. 申请专业转换学生需完成专业转换当学期所有的教学活动,所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全部如实记入成绩档案。
4.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接收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之前将对专业转换学生进行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转换与认定等方面的指导,发放专业培养方案人手一册。
5.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需按新编的行政班级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学院教务科应将所接收的学生名单报送本院学工办,学生自行联系转入学院辅导员确定个人住宿、学院学生活动安排等。
x小黄书 教务处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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